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
(苏科人〔2011〕10号)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促进苏州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和《2011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现就做好2011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扶持对象
面向海内外,重点支持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有丰富的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验。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投入企业的现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
4.第一批为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间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其实施的项目已处于中试或接近产业化阶段;第二批为2010年7月1日-2011年9月20日间创(领)办的科技型企业(己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三、扶持政策
1.给予5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
2.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
3.给予100-400万元的科技专项经费资助。
4.给予不少于风险投资基金首次投资额10%的配套投资。
5.优先受理领军人才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审核通过的,按照《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府办[2009]194号),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50万元的贴息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