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指标项目
| 指标内容
| 风险等级
| 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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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级
| 关注级
| 警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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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库内控管理
| (一)目标管理责任制
| 1.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 未建立或未得到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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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调阅内部管理制度,看是否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参阅内审或其他部门出具的检查报告;查阅《业务检查登记簿》或检查记录,查看国库主任、国库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对国库业务开展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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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
| 1.是否合理设置岗位;是否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进行事后监督;有无明细核算记账岗、资金清算记账岗和综合核算岗业务人员相互兼任,或参与对自身经办业务复核、检查、对账的现象;有无国库会计主管、同城票据交换、事后监督、系统维护岗业务人员参与会计账务处理的现象;有无非系统维护员参与系统维护的现象;有无越权办理业务、账务处理“一手清”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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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设置不完整,岗位职责及业务分工不明确,存在不合理兼岗现象
| 一手清
| 1.调阅有关人员、岗位设置的相关文字资料等,或由部门负责人介绍本部门所有人员的岗位、业务设置、分工情况,核算系统检查是否符合核算岗位设置规定;查看核算系统“系统用户管理”与抽查的相关凭证、账簿进行核对;依据会计凭证,进入核算系统,检查明细、资金岗的录入、复核记录,以及核算系统机制凭证所盖个人名章,查明是否存在“一手清”情况;或查看系统日志,确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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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库会计主管是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国库会计人员是否持有国家颁发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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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调阅会计主管相关资料,查看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检查被查国库提供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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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岗位轮换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执行情况
| 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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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调阅《业务交接登记簿》、《国库会计业务重要物品保管登记簿》等登记簿和相关文字资料,查看是否实行岗位轮换和重要会计岗位人员强制休假制度;必要时也可抽查2-3年前账务情况,确认岗位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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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建设
| 1.是否根据国库会计制度要求,结合辖内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 未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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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查是否根据上级国库的要求和本级国库实际需要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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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依据自身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国库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
| 未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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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查是否根据相互制约的要求制定了相应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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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行制定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是否符合相关国库会计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是否满足国库资金风险管理要求
|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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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调阅国库相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查是否违反总行相关国库会计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是否能够满足规范国库会计业务和维护国库资金安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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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度汇编、操作手册是否妥善保管,国库人员调离国库岗位是否将资料移交
| 未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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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调阅制度汇编及各种业务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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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登记簿的设置
| 1.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各类登记簿,记载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准确,相关联的登记簿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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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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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调阅各类登记簿,对照制度规定,检查登记簿设置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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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库会计业务交接
| 1.人员变动是否办理业务交接手续,《业务交接登记簿》记载内容是否与实际业务相符
| 业务交接手续不严密,登记簿记载不及时、不完整
| 记载内容与实际不一致
| 没有办理交接
| 1.用国库会计主管代码进入会计核算系统,在“用户管理”菜单中查看岗位变动情况,与《业务交接登记簿》核对;将《业务交接登记簿》上记载的交接内容与交接当天会计账务进行逐项核对,检查《业务交接登记簿》记载内容的真实性;检查业务交接事项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相关人员是否在登记簿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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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岗人员操作代码是否冻结或删除
| 个别离岗人员代码未冻结,个别调离人员代码未删除
| 使用离岗人员的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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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班人员是否做到不相容兼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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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做到,但有监督
| 一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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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务交接登记簿》保管情况
| 未与国库会计档案一同保管或保管期限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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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查阅《国库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是否永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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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库会计资料传递签收
| 1.国库与财政、税务、海关、集中支付商业银行之间的会计资料传递、签收手续是否严密;凡涉及拨款、退库、申请划款等外来凭证的传递,双方是否履行必要的签收手续
| 有少数漏登现象
| 未进行认真审核,双方未履行必要的签收和登记手续;登记簿记载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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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查阅《会计资料交接登记簿》,检查国库提交报表、回单(包括柜面监督发现不合规凭证的退票)和接收的拨款、退库、更正通知书、集中支付申请划款等外来凭证是否逐一登记,并详细载明提交时间、内容、总金额和份数,双方交接人是否按照规定签章确认;签章人员姓名是否为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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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库与本行营业部综合柜员内部之间涉及资金往来会计资料的交接与签收手续是否严密
| 有少数漏登现象
| 未进行认真审核,双方未履行必要的签收和登记手续;登记簿记载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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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查阅《柜组往来登记簿》,检查代理支库支行综合柜员将缴款书或其他收入凭证转交国库柜员,国库柜员将退库、拨款、对外更正、上划等凭证及相关附件交由综合柜员凭以办理资金汇划时,双方是否逐一登记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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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库会计重要事项、授权审批
| 1.会计人员加班、影响会计账务的系统维护、系统升级、系统数据恢复、查询查复、补制凭证和回单、手工填制特种转账凭证划转资金、暂付款挂账、暂收款划出、补记账务、错账更正等会计重要事项,国库会计主管是否履行审批职责,在相应的凭证、登记簿及其他相关凭据上签字,或在核算系统中的审批窗口审批
| 有少数漏登现象
| 漏登或错登现象较严重
| 没有记录
| 1.调阅《会计重要事项登记簿》等登记簿以及需要会计主管审批后处理的有关账簿凭证等,查会计主管对重要事项审批、记载、授权等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漏审、漏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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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库会计主管将自身负责的会计事项向有关人员授权时,是否登记《会计主管授权登记簿》,被授权人、国库会计主管、国库主任是否签章确认;如无特殊情况,国库会计主管的授权期限是否超过1个月
| 有个别漏登或漏盖章现象
| 未经国库主任同意授权;未登记《会计主管授权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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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检查《会计主管授权登记簿》,检查授权登记、授权时间、审批情况,确认授权内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并与核算系统进行核对;被授权人员、会计主管、国库主任签章后,似同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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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展会计监督与检查
| 1.是否制定了年度检查计划和检查程序,对本级国库会计业务开展检查
| 未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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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查看是否制定了年度会计检查计划;调阅年度会计检查计划,查看检查方案制定是否合理、详尽,并按检查程序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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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报告中对检查程序和检查结果的描述是否条理清晰,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有无依据
| 检查问题描述不清楚或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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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调阅相关检查资料,查看检查组成员是否签章负责;检查结果是否客观、准确;存在问题是否确实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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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本部门自查、上级国库和审计等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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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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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调阅接受检查相关记录,对照存在问题,实地检查是否已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组织整改,整改效果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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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材料是否按年装订、归档保管,留存的整改报告是否与检查材料一同装订保管
| 保管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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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调阅检查报告、整改报告、相关凭证报表及检查档案,检查材料是否按年装订,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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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印、押、证管理
| 1.国库印章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 未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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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调阅《重要物品保管登记簿》,实地检查印章的保管使用是否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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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征收机关向国库提供的预算收入、支出、退库、对账及更正业务的印鉴卡是否齐全,预留印鉴的份数是否满足柜面审核与事后监督等的需要
| 个别印鉴字迹不清晰,印鉴卡登记不规范
| 印鉴卡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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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调阅凭证、预留国库印鉴,检查拨款、退库、更正凭证所盖印章是否与预留国库印鉴相符;调阅凭证、预留国库对账印章、财政和征收机关返回的对账回单等,检查对账单所盖印章是否与预留国库对账印章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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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管人员离岗或调离时,是否按规定办理国库印章及印鉴卡的交接手续
| 未按规定办理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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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调阅《重要物品保管登记簿》,查看印鉴卡及国库印章移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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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变更印鉴时,是否将原印鉴卡装订在新印鉴启用日的会计凭证内;单位销户时,是否将原印鉴卡装订在销户日会计凭证内
| 未按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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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根据单位变更印鉴和销户相关记录,调阅当日会计凭证,查看原印鉴卡的保管、装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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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档案管理
| 1.国库自行保管的档案是否有专人负责,档案归类、存放是否符合规定
| 未专人负责,档案归类、存放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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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查阅《国库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国库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和《国库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中记载内容,与实际档案进行核实,检查登记簿记载是否及时、内容是否真实。2.检查国库会计档案的保管、借阅、移交、销毁手续是否齐全,凭证、报表的装订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错登或漏登登记簿的现象。3.抽查部分磁介质档案在备机上进行数据恢复测试,以检验磁介质的保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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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库会计档案调阅手续是否齐全,到期档案是否及时登记造册
|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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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凭证、分户账、总账、国库报表是否按规定装订,装订成册的凭证、账簿、报表是否登记《国库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
|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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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磁介质档案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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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账务组织
| 1.是否按会计科目设置国库会计总账、分户账;账户名称是否准确、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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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调阅总账、分户账、日计表、余额表等会计类报表,查看会计科目的设置是否正确、名称是否准确、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查看会计账户设置是否合理,财政库款类账户名称是否准确、真实反映账户性质;待报解和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账户名称是否体现其核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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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科目代码、名称、核算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是否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编制预算收支报表
|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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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调阅预算收支报表,查看预算收支科目代码、名称及核算内容是否符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有关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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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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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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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调阅会计凭证和会计资料交接登记簿等,查看预算收支业务国库记账日期是否超过原始凭证到达国库日期2个工作日以上;调阅系统运行日志,和会计凭证等,查看日初始化和日终结账是否及时,是否坚持日清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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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计凭证、附件的金额、张数和相关平衡关系是否核对正确
| 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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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调阅会计凭证,核打附件的金额与张数,查看会计凭证与附件的对应关系;重点可以放在核打借方支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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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来凭证各项要素是否齐全、规范,是否存在擅自涂改凭证的现象,收入退还书、库款支拨凭证、集中支付清算凭证、更正通知书等加盖的印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
| 审核差错率在检查期0.1%以内
| 审核差错率在检查期0.5%以内
| 审核差错率在检查期0.5%以上;凭证加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相符
| 5.查看原始凭证(特别是预算支出和预算收入退付凭证)或自制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有无擅自涂改现象,加盖印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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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账务处理
| (一)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与报解
| 1.是否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预算收入级次、分成比例,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报解;有无延压、截留、转移、挪用税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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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及时办理入库,存在延压现象,或分成比例有误
| 1.调阅抽查月份缴款书,核对缴款书录入情况,检查税款延压入库等情况;2.调阅被查国库有关财政管理体制文件、预算收入月报等资料,根据文件规定比例核打月报相关科目数据的正确性,如检查预抵税收返还比例是否正确,可核对月报中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科目数据之和乘以规定的预抵税收返还比例与预抵税收返还科目金额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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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串科目、串级次、串库、串征收机关入库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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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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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业务量在检查期内抽查几天税票与被查国库留存的对应日期的日报表数据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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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收入退付业务
| 1.办理的退库业务是否有合法依据,是否按预算收入级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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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严格审核,依据附件不齐
| 未审核,无依据,未按规定办理
| 1.调阅会计凭证、退库报表和相关计划指标文件,核对相关退库凭证及其附件,检查退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固定预算收入是否分别从中央和地方各级库款中退付,各种分成收入的退库,是否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分别从相应级次的库款中退付;查看所附缴款书复印件是否重复使用;对收入退还书上面的退库印章和国库部门的预留印鉴进行折角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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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年度退库计划指标的(如计划亏损补贴退库业务、出口退税、免抵调等),是否办理了超计划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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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计划退库
| 2.调阅会计凭证、退库报表和相关计划指标文件,核对相关退库凭证及其附件,检查退库报表相关科目年累计发生额是否超过退库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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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库款项是否退给原缴款人,如未退给原缴款人,是否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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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退原缴款人并未提供文件
| 3.调阅退库凭证,检查退库款项是否按规定退给原缴款人;如退给非原缴款人,所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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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退付现金或外币业务时,收入退还书上是否加盖有“退付现金”或“可退付外币”字样的戳记
| 未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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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调阅看会计凭证,查看收入退还书是否加盖“退付现金”或“可退付外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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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国库自身原因造成预算收入退付退回的,是否在“待结算财政款项”下有关账户进行挂账处理,并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再重新办理退付;因凭证错误等原因发生预算收入退付退回的,是否及时记入相应的账户、相应的征收机关和预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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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库自身原因造成退回处理不规范
| 因凭证错误原因退付退回处理不规范
| 5.调阅会计凭证,核对相关退库退回凭证及其附件,检查退库退回流程是否合规;进入核算系统或调阅系统运行日志查看在退回时是否按退库退回记账,是否存在违规按预算收入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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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办理了未经财政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涉及中央预算收入的退库业务;是否办理了未经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的地方预算收入退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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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违规行为
| 6.调阅《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和会计凭证,查看收入退还书所附退库依据是否经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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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算支出
| 1.是否有财政机关提供的年度预算及调整方案
| 无年度预算及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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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调阅财政机关提供的年度预算和调整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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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按年度预算计划和额度办理库款支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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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年度计划和额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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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调阅预算支出计划和集中收付额度,查全年是否存在超预算、超额度办理库款支拨和集中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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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审核无误的库款支付凭证,是否在财政机关或代理银行送达的当日,最迟不超过下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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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时办理
| 3.调阅《会计资料交接登记簿》和会计凭证,核对记账日期和签收日期,检查是否按时支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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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无错拨或转移、挪用、盗窃库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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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错拨或转移、挪用、盗窃库款情况
| 4.调阅会计凭证和财税部门查询、对账相关资料,查拨款凭证和集中支付清算凭证与往账清单是否一致;查看财税部门的查询和对账情况,查是否办理了不合规的支出业务,有无错拨或转移、挪用、盗窃库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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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库款拨款凭证使用是否正确
| 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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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调阅会计凭证,查是否使用了除预算拨款凭证、国库集中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及国库集中支付退回凭证以外的其他凭证或用库款支拨凭证办理了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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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生预算支出退回的,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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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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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调阅会计凭证,检查因国库自身原因造成的预算支出退回业务,处理手续是否正确;进入核算系统或查阅系统运行日志看是否依规定按一般预算拨款退回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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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收入更正
| 1.是否按照“谁的差错谁更正”的原则,由出错方填制更正通知书
| 未执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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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调阅会计凭证和报表,检查相关更正凭证与附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与报表数据是否核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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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月发生的更正业务有无变更了过去的账表;有无在整理期结束后办理跨年度更正业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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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月或跨年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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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翻阅会计凭证,查看有无当月发生的更正业务变更了过去的账表,或在整理期结束后办理跨年度更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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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及以前年度预算收入混库等问题的更正,是否有财监办和审计等部门要求更改的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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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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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翻阅会计凭证,查看更正以前年度预算收入的混库,收入退还书是否附财监办或审计等部门要求更正的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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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征收机关办理汇总更正有无文件依据或提供书面说明和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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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文件依据或附说明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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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查看征收机关汇总更正通知书,是否附相关文件依据、书面说明和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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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理串科目、串级次、串库、串征收机关、免抵调库等更正业务的处理手续和流程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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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流程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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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翻阅会计凭证中更正通知书及附件,查看更正业务处理手续和流程是否合规;是否在原缴款凭证上注明更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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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库存款计息
| 1.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使用的预算科目是否正确,积数是否准确,账务处理是否及时
| 预算科目使用不正确,账务处理不及时
| 积数不正确,计息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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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调阅相关预算收入报表、总账、分户账、凭证,核对总分账是否一致,总账积数与计息清单数据是否一致,检查会计营业部门提供的计息凭证与预算收入报表中 “国库存款利息收入”科目金额是否一致,查看代理支库是否按要求设置“待转国库存款利息”表外科目,并通过记载该科目的账务时间来检查代理支库是否及时将人民银行划转利息转入财政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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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金往来业务
| 1.各资金往来渠道的来账业务处理是否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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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账处理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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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核对各资金往来渠道的来账金额及当日解挂处理的收入合计,与对应的各待报解户凭证、直接入库凭证及当日挂账金额合计是否相符,核对同城票据交换提入业务金额与对应的提入业务清单及提入的原始凭证合计金额是否相符,处理是否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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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往账业务的发报报文与发报依据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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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账发报报文与发报依据不一致,及时处理,没有造成资金损失
| 往账发报报文与发报依据不一致,造成资金损失
| 2.核对各资金往来渠道的往账金额与对应的拨款凭证、退库凭证、异地更正凭证、预算收入上划凭证、退票或转汇凭证等金额合计是否相符;核对同城票据交换提出业务往账凭证金额与对应的提出业务清单合计金额是否相符;逐笔核对提出业务清单与对应的原始凭证各要素是否相符;逐笔核对各类资金报文内容与其依据的原始凭证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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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挂账和退票业务处理手续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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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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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调阅相关会计凭证、有关分户账和《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登记簿》,查看退票处理手续是否合规,是否经会计主管审批;逐笔核查由于要素内容不清待查、转划他行、错票待退等各种原因而发生的暂收、暂付等挂账业务是否属实,记录是否清楚,是否经会计主管签字审批;解挂处理是否正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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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库款报解业务
| 1.国库资金汇划报解时间是否按照《厦门市各级预算收支款项汇划报解办法》(厦门银〔2006〕102号)执行
| 全年迟报2次以内
| 全年迟报5次以内
| 全年迟报5次以上
| 1.上机调阅通讯对账单,本级国库发送通讯文件日志及划拨资金登记等资料,记录被查国库资金汇划报解时间,与国库资金汇划报解补充办法相对照,判断其是否按照办法中规定汇划报解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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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库资金汇划报解业务处理是否序时、滚动,以确保款项最大限度地收纳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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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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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调阅上级行制定的资金汇划报解办法、会计凭证和通讯联网对账单、本级国库发送通讯文件日志及划拨资金登记等资料,结合检查日的业务量,业务处理时间、同城票据交换场次时间等情况判断挂账税票的金额、笔数是否合理,是否确属营业终止前来不及处理的部分,进而判断国库资金汇划报解业务处理是否符合“序时”、“滚动”原则;是否最大限度收纳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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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日来不及报解和已经报解但来不及上划的资金,挂账、解挂处理是否合理、规范
| 不合理或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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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核打被查国库不少于连续一周的收入业务,根据以下公式校验其平衡关系:资金岗当日收纳的收入资金(包含:同城提入+内部往来+支付往来-当天退票、支出收回等)=当日各级收入入库金额(如发生退库,需加上退库金额)-前一天挂账金额+当天挂账金额。当天核打不平衡的,应查清原因;当天核打平衡,但挂账金额不为零的,应分析挂账原因,判断挂账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已挂账业务次日是否及时解挂;未及时解挂业务要逐笔跟踪到解挂和业务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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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末日国库收支款项是否扫数上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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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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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查月末日的国库资金是否扫数上划;月末日有无出现提前结账挂账现象或将资金挂到其他账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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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库收入报表报送是否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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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相符
| 5.查上报收入报表的日期、预算科目、金额等要素是否与被查国库留存报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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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库对账业务
| (一)国库内部对账
| 1.是否做到账账、账簿、账表、账实、内外账务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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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相符
| 1.调阅总账、分户账、预算收入表、月度通讯联网对账单等,实地核对账账、账簿、账表和内外账务的平衡关系;核打预算收入报表汇总数与本级的合计数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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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会计科目借贷方发生额合计与科目日结单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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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相符
| 2.调阅总账和会计凭证,核打各科目记账凭证借贷发生额合计与科目日结单核对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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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总账余额与其对应的分户账合计金额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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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相符
| 3. 调阅总账、分户账、会计凭证,核打各科目余额与其对应的账户合计金额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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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心系统分户账与国库分户账是否每日核对相符,是否有核对记录
| 没有核对记录
| 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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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调阅核心系统及国库分户账及内部对账登记簿,核对各分户账发生额及余额是否相符,是否有对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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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对不符的事项是否详细说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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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说明原因或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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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调阅总账、分户账、预算收入表、月度通讯联网对账单等,核对不符的事项是否详细说明原因,并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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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库外部对账
| 1.对账回单签章与财政、征收机关预留对账印章是否一致;有无财政、税务等征收机关签署的对账结果
| 有个别漏签章或签署结果情况
| 没有签署对账结果
| 签章与预留对账印章不一致
| 1.调阅财政和征收机关的预留对账印章、对账回单,检查对账回单加盖的印章与“预留印章”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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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按月(年)向财政、征收机关提供地方财政库款相关分户账、收入月(年)报表,并按月(年)进行收、支、退账务的核对工作;是否按政府预算收入科目、分征收机关、分级次与征收机关进行对账
| 对账单发出或收回不及时
| 对账单未延续保管
| 对账单未回收或对账不完整
| 2.根据TBS系统内设置的财政及征收机关名称,调阅全部月度、年度对账回单、分户账,查看与财政的账务核对内容是否包括预算收入、支出和库存,其中库存对账,是否分账户进行核对,必要时查看财政总账、分户账库存余额与国库是否相符;查看与税务等征收机关预算收入对账,是否按预算科目、预算级次逐项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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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定期核对资金清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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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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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调阅与代理银行对账资料,查看与代理行已清算的资金是否进行全面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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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账是否按规定换人进行
| 没有明确的对账员
| 未定期换人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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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查阅对账单上经办人员签章,比对岗位设置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换人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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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算收入月(年)度汇总报表与分征收机关预算收入月(年)报表合计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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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致
| 5.调阅预算收入汇总报表和财政及各征收机关核对后盖章返回的对账回单,检查汇总月(年)报表与分部门的预算收入月(年)报表合计数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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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业务系统与信息处理系统管理情况
| (一)设备安全管理
| 1.国库机房是否按要求配备有UPS不间断电源、空调、防雷设备及其它配套设施,机房环境是否达到计算机安全运行标准
| 没有UPS不间断电源等应急电源,机房未能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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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查看核算系统摆放情况,现场检查机房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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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库会计核算系统是否专机专用,是否与办公自动化或其他业务用机严格分开,并配有备用机
|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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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现场检查核算系统用机是否安装办公自动化或其他业务系统;实地查看核算备用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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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库会计核算系统服务器和业务用机是否在本行局域网内单独配置一个子网,有无非核算用机访问TBS系统现象
|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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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打开核算系统“控制面板”下“网络连接”,查看计算机的IP地址,是否单独设置子网,查看有无非核算用机访问TBS系统现象;(可向代理支库科技人员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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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备机是否每季度切换一次,备用机是否能够随时切换到生产用机;核算系统数据是否按规定做到移机双备份
| 未定期切换
| 备机不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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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查看《会计重要事项登记簿》及《国库计算机运行日志》登记簿是否有记录;对备用机进行数据恢复,检查备用机是否能正常使用;现场查看核算系统数据备份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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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系统数据安全管理
| 1.是否建立计算机及网络病毒防范措施,定期对国库会计业务用机进行杀毒
| 对外来程序、数据磁盘接收前未做相应的病毒防范措施
| 未安装防病毒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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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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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按规定做好国库会计核算系统的数据备份和资料保管工作;备份数据是否定期刻录、异地存放;是否做到日备份保存1个月,月末备份保存至年末,年末备份保存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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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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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调阅备份数据,检查保存时间、保存地点是否符要求,数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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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无擅自修改上级库下发的会计核算系统或随意打开数据库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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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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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调阅“计算机运行日志”等,查看系统维护岗人员系统运行维护情况,有无擅自修改上级库下发的会计核算系统或随意打开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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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遇国库会计核算系统安装、升级、病毒防护、出现异常及系统维护等情况时,系统维护岗是否在“计算机运行日志”上登记
| 未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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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调阅“计算机运行日志”等,查看系统维护岗人员系统运行维护、异常情况处理、查杀病毒时,是否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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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员管理
| 1.业务操作员在同一核算系统中是否只有唯一的用户名和用户代码;操作员是否用本人的代码登录;离机时是否及时签退系统
| 未及时签退系统
| 用他人代码登录,或用户名及代码设置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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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进入核算系统,查看有关操作员设置情况;调阅系统日志,现场查看操作员是否用本人代码登录;查看有无操作员午休或长时间离岗未签退系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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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使用由英文字母加数字组成8位(或以上)的用户口令;是否至少每月更换一次口令
| 未及时更换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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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调阅口令更换记录,查看是否及时更换口令;进入核算系统,查看操作员口令修改时间设置是否不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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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年终决算期间使用的用户口令,应密封并与同期会计档案一同保管,保管期限与会计档案相同
| 未封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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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调阅密封口令,了解保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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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库应急处理
| 1.是否建立了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 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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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调阅当地应急制度和国库业务系统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相关资料,检查是否建立应急制度和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程序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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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否及时启动应急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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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履行报告义务或未及时启动应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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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检查出现紧急情况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国库报告,能否及时启动应急程序,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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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妥善保留应急情况下处置的国库会计业务资料
| 未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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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实地查看应急处理资料保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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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创新业务
| (一)业务创新
| 1.由国库直接办理的国库集中收付、预算外收支等新业务,是否根据有关制度制定了相应的补充制度和实施办法;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是否严密并符合会计基本制度的要求
| 未制定相关制度或办法
| 手续不严密,不符合会计基本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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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调阅被查国库有关创新业务的补充规定和实施办法,查看有无与上级国库有关制度规定的精神实质相抵触,是否制度了足够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是否适应国库业务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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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建系统
| 2.自行开发的业务系统是否符合安全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是否适应国库业务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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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操作性差
| 具有安全隐患
| 2.现场查看业务系统,考查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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