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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填报说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果是女性,请注明。如果是外籍人士,请注明其备案的中文译名;
  2.“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请以重大事项报告表分项报告;
  3.“股东性质”分国有、民营、外资、个人和其他等类别;
  4.本表填写的数据统一截止到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5.本表在《管理办法》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首次报告,以后应当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我行备案更新。
  附件4
  深圳市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表
  紧急程度:
  密  级:

报告重大事项的金融机构(全称) 
报告机构编号ZDSX  (单位简称)201 (年份)00 (按顺序编号)号
重大事项简称 
报告日期20 年 月 日附件情况 
经办联络员 手机 办公电话 


  大

  事

  项

  内

  容

  ︵
  可
  另
  附
  专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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