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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2011年 3月1日起实施。
附件2
深圳市金融机构重大事项联络员备案表
金融机构名称(盖章)
备案日期
20 年 月 日
重大
事项
联络
员
角色分工
姓 名
所属工作部门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A角
B角
备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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