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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开通手续。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培训和咨询服务。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系统接入技术接口,交易数据传输采用专线/internet方式操作,在双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提供24小时服务,具体业务处理流程按《江西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4、如因上级主管部门指示、其他商业银行系统升级等原因需暂停业务的,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当日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权对集中代收付系统版本进行升级及更新,乙方负责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新的客户端版本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乙方处理集中代收付业务过程中,将经通讯链路传输所收到的交易指令视为合法、有效及准确的交易,并以此发起代收付交易,承担由于乙方原因而导致的各类风险、责任和损失,但属于不可抗力的除外。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按甲方发送的交易指令进行业务处理,因乙方技术、内部管理或人员操作失误而造成收付款项错误或甲方账户资金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8、若甲方发现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收付款金额与集中代收付业务处理数据不符时,乙方应于甲方告知日当天立即进行协调处理。
  9、乙方不介入甲方与收付款人之间的交易纠纷,乙方按收到甲方的收付款指令进行业务处理,一切由于甲方营运方式、管理或服务等引发的争议均由甲方与收付款人自行协商解决。
  10、乙方负责设立专职岗位处理代收付业务过程中涉及甲方职能的业务处理和投诉查询工作。

  第三条 关于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定义及服务范围
  1、集中代收付业务是指甲方通过乙方接入江西集中代收付系统向银行提交办理的批量代收业务和批量代付业务。
  批量代收业务是指入网单位通过乙方接入江西集中代收付系统向付款人银行存款账户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如收取电费、水费、通讯费等。其特点是收款人可以同时向多个且开户银行不同的付款人账户扣收款项,并将所扣收的款项同步划入收款人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
  批量代付业务是指入网单位通过乙方接入江西集中代收付系统向收款人银行存款账户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如发放工资、支付保险金等。其特点是单个付款人从任意一个银行存款账户可以同时向多个且开户银行不同的收款人账户支付款项。
  2、甲方向多个付款人批量扣收款项或向多个收款人批量支付款项,均可委托乙方通过集中代收付方式办理。
  3、集中代收付系统提供代收付业务接收、转发、报文格式转换、协议检查及设置参数等功能。

  第四条 集中代收付业务的交易方式
  1、甲方按规定接入集中代收付系统,交易数据采用专线/internet进行传输,并以此作为提起收付款交易的合法申请。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集中代收付业务中采取加密加押等安全交易方式确保交易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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