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印发《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福银〔2002〕392号)
附件2: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共计20件)
一、转发六家总行
关于银行对三、四类企业贷款实行财产抵押的通知(闽银传〔1992〕040号)
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加强信贷资金管理,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的通知(闽银〔1993〕583号)
三、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关于鼓励和支持18个试点城市优势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后有关银行贷款及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闽银〔1995〕292号)
四、转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禁止金融机构进入期货市场的通知(闽银〔1996〕313号)
五、转发人民银行总行关于继续做好清理违规经营和帐外经营帐务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闽银〔1996〕321号)
六、转发人民银行总行
关于开展检查清理异地单位存款工作的通知(闽银〔1996〕524号)
七、转发人民银行总行
关于做好执行《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闽银〔1997〕014号)
八、转发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加强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闽银〔1997〕535号)
九、转发人民银行总行
关于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的通知(闽银〔1997〕579号)
十、转发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进和加强支农服务十条意见》的通知(闽银〔1997〕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