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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等关于印发《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综治办、公安分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大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无证行医和“医托”违法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和“医托”工作,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本市将“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活动”列为2011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之一。为有效推进本实事项目的开展,顺利实现本实事项目预期目标,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活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推进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工作,巩固近年来本市开展打击无证行医、整治“医托”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违法单位和个人,重点打击有组织的“医托”团伙无证行医行为;进一步完善本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长效机制;落实基层政府属地责任,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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