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请表格
《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申请书》;《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行政许可告知事项和申请人承诺书》。
上述表格可到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chpfp.gov.cn)或各区卫生行政部门网站上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所在区的区卫生行政部门随时受理。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所在区的区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将辖区内审批的中医坐堂医诊所情况及其结果,每季度最后一周报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中医处备案。
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
九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第
二十六条、第
二十七条。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区的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三)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实地考察与评议。
(四)对中医坐堂医诊所选址进行社会公示。
(五)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核发《中医坐堂医诊所筹建批准书》,同时上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六)获批准设置的中医坐堂医诊所在规定的筹建期内筹建。
依据:本实施办法。
十、行政许可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