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推动科技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申请成立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深圳基地,在更大范围内与海外主要科技团体建立联系,实现国际化城市建设的需求与海外智力资源的有效对接。在深圳新科技馆专设国际新技术体验馆,使之成为成果交流转移产业化的常设平台。
行动计划18.打造国际会展之都(牵头单位:市科工贸信委,参加单位:市文体旅游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外办、贸促会)
(48)举办“深圳市长国际顾问咨询会议”。根据城市发展的阶段性重点确定会议主题,邀请市长国际顾问为深圳发展进言献策,吸收有助于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思维。充分论证、科学借鉴世界先进城市的运作经验,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文明程度和公共治理水平。
(49)继续办好“高交会”、“文博会”、“国际人才交流会”等大型国际展会。不断提高展会的国际化程度,逐步扩大“高交会”、“文博会”的国际影响力。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特点,分阶段将“高交会”、“文博会”海外分会场扩大到南美、北美、非洲等地。利用“高交会”平台,举办国际科技创新论坛,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扩大“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影响力,将其打造成国际人才和智力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行动计划19.大力推广城市形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参加单位:市文体旅游局、友协、市属新闻单位)
(50)制订并实施面向全球的城市形象宣传计划。通过政府传播、媒体传播和活动传播等途径,开展城市营销,树立深圳城市品牌形象。聘请国际专业机构,对城市形象推广做出高水平、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整体策划。充分利用重要载体、重大事件和名人效应来推广城市形象,利用世界级企业品牌进行城市营销,突出深圳城市特质。加强同国际传媒的联系与合作,利用国际主流媒体的影响力,提升深圳国际知名度。
(51)积极开展公共外交。促进官方和民间对外交流,策划组织“深圳宣传周”等活动。通过举办各种针对性培训,开展公共外交知识普及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国际化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面广,需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组织协调,不断提高执行力。为统筹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工作,成立深圳市国际化城市建设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推进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由市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外办。国际化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白皮书,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应将国际化城市建设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具体推进措施纳入年度计划,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制定该项工作的具体考核办法。国际化城市建设工作的考核纳入各相关单位的年度考核计划。
(二)经费保障。
根据国际化城市建设的具体工作项目,由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作出专项经费预算,保证国际化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
(三)宣传引导。
加大对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报道力度。在深圳主要媒体开设专栏、开办专题节目,广泛、深入地介绍先进的国际化城市发展状况和成功经验。充分利用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吸引全社会的关注,激发市民参与国际化城市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此项工作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委宣传部、报业集团、广电集团等单位,于2011年6月30日以前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报推进委员会审议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