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上报管理端口:http://10.32.54.36/szculture
四、申报时间
2010年11月15日前,各区将通过初审的项目上报至市文广新局(市文产办)。
五、申报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申报。各区要把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大措施和重要机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
2.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申报质量。各区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范围,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文广新局(市文产办)。
3.认真填写材料,做到准确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填写必须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表、盘一致。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及附件(一式三份),数据盘一份(含申报表、附件)。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可在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http://www.wgj.suzhou.gov.cn)网站上查询。
2.联系方式:
市文广新局(市文产办) 李 红 65126342
市财政局 蒋 颖 68615702
电子信箱:whcyc @ wgj.suzhou.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0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材料申报说明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苏州市财政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2010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创意设计类
1.具有创新意识的文化产品、服务,能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创意设计项目。
2. 新办(进入园区基地的文化创意、策划、设计类企业占比达到50%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基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