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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同意江苏紫日连锁网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市开展网吧连锁经营业务的批复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同意江苏紫日连锁网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市开展网吧连锁经营业务的批复


江苏紫日连锁网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在苏州市开展网吧连锁经营业务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加强网吧连锁经营管理的规定>的通知》(苏文规[2009]1号)和《关于修订印发<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网吧连锁经营管理的规定>的通知》(苏文规[2010]6号)等规定以及江苏省文化厅给你公司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对你公司的实地考察,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我市开展网吧连锁经营业务。公司在全市开展的网吧连锁经营活动必须接受市和各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要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和省、市文化行政部门关于加强网吧连锁经营管理的规定开展网吧连锁经营业务,严格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营业场所风格、统一上网首页、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措施;按照连锁经营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达不到“六统一”标准及其它相关要求的,将按照省、市文化行政部门关于加强网吧连锁经营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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