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资金投入。对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内造林绿化所需资金,分别由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筹措。对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外林带建设所需资金,省上从水土流失补偿费等渠道筹措资金给予补助,其中林带建设每亩补助450元、宜林荒山每亩补助300元、退耕还林每亩补助600元。市上对道路两侧新建林带,西宝高速每亩每年补助800元,其他高速每亩每年补助600元,国省道每亩每年补助400元,连续补五年。市发改、交通、林业、财政等部门要从基本建设项目、林业重点工程等方面倾斜支持。各县区要把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建设需要。
(四)明确建设职责。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分工协作,抓好落实。一是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分别由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尚未造林绿化的,要尽快组织实施;造林绿化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抓紧补植完善;新立项的公路、铁路项目,要把道路两侧林带建设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和验收。二是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以外的林带建设,由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办理土地流转手续,涉及征占用耕地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三是道路沿线直观坡面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和坡耕地退耕还林,由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林业、交通、财政部门要联合测算公路两侧林带建设占地,确定面积,划定范围,统一封育管理。西宝高速两侧林带由市林业部门牵头管理,实行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其它公路沿线林带按属地由县区管理。
(五)提高生态建设水平。结合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以等级公路两侧为重点,集中开展以造林绿化为主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是由交通部门负责,解决交通道路两侧乱搭滥建、违章建设、堆放杂物、应拆未拆和不符合规定设置广告牌等突出问题,对公路两侧视野内比较集中的坟地和土崖裸露处等进行加密绿化,提高交通道路建设管理水平。二是由环保部门负责,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对污水横流、垃圾乱堆、焚烧秸秆等现象进行彻底治理,尽快解决沿线村庄环境不整洁问题。大力推进农村“三清四改”工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简易化处理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整治后通过植树绿化加大宽度密度,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三是由供销部门负责,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环境、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的“四统一标准”,进一步优化、规范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布局。回收企业和站点的经营场所要全部改建为封闭式,距离干线公路10米以上,并对场所周围进行绿化美化净化,做到收废不露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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