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建设千里绿色长廊意见的实施意见
(宝政发〔2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意见》(陕政发〔2011〕10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我市公路、铁路沿线造林绿化步伐,全面提升道路环境绿化美化水平,促进绿色宝鸡建设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重要意义
公路、铁路沿线是我市人口较为密集的区域,特别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穿越重点城镇、主要乡村,沿线可视范围覆盖大面积田园和台塬坡面,是推进身边增绿的重点区域。近几年来,我市交通道路绿化作为绿色宝鸡“九大工程”之一,在陇海、宝成、宝中铁路两侧营造景观林带191公里,在212省道、姜眉公路、法汤路、关中环线及西宝南北中线等14条主干公路营造林带近1000公里,建设县乡公路林网3000多公里,全市道路绿化率达到87%,基本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绿色通道”大框架。但是整体绿化贯通度不够,延伸面不广,效果不明显。贯彻《意见》精神,加快实施市域范围内公路、铁路沿线造林绿化,建设千里绿色长廊,有利于巩固发展“乔木为主、城乡一体、接近自然”的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形成“畅、洁、绿、美”的绿色生态景观通道,树立宝鸡对外开放形象;有利于完善提升田园、台塬坡面水土保持绿色林网,形成抗御自然灾害的防护体系,促进粮食稳产高产和自然环境保护;有利于加快提升经济林基地建设成效,形成造林增绿、营林增收的发展氛围,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千里绿色长廊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为目标,深入推进绿色宝鸡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大力实施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美化工程,营造林带、绿化荒山,扩大绿量,初步构建起公路、铁路两侧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生态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