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粮食生产的通知
(宝政发〔20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去冬今春以来,针对全国冬小麦主产区出现的严重旱情,国务院先后召开常务会议和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粮食生产工作。省政府也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粮食生产的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上有关精神,进一步抓好我市粮食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粮食生产的紧迫感
粮食产业是我市农业的基础产业,事关地方发展、增收和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动员各级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粮食生产。2010年我市克服极端天气频发、病虫草害重发等多重不利影响,实现粮食总产171.48万吨、平均亩产319.74公斤,同比增长3.5%和3.88%,连续七年实现丰产丰收,单产总产再创历史新高。但是也要看到,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粮食消费需求的总量必然增加,结构不平衡的矛盾仍然突出。同时,随着劳动成本增加和农资价格上涨,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下降,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影响。去冬以来,我市降雨总量较历年同期相比偏少2-4成,全市大部分地区出现了严重干旱,2月下旬的降雨对旱情虽有一定缓解,但干旱仍未能从根本上解除,加之病虫害等对生产的潜在威胁,粮食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经济持续增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出发,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国、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立足当前抓好夏粮春管和秋粮春播工作,着眼长远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粮食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全市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了促进抗旱春管,国务院、省政府出台了抗旱浇水补助、返青拔节弱苗施肥补助、抗旱灌溉电费补贴和病虫害防治补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安排我市2535万元用于小麦弱苗转化灌溉、增肥与化学除草补贴。市政府决定,在全面落实国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安排300万元,用于抗旱春管关键时期对冯家山、宝鸡峡等灌区水费下调(三分之一)补助,并对全市有基本灌溉条件,但渠道、电路等受损的小型水利设施进行抢修恢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农民手中,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