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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

  (四)商标保护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商标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管理执法环境不断改善,行政执法与刑事追究衔接畅通,假冒侵权行为受到应有制裁,商标案件当年结案率95%以上,投诉和举报的回复率达到100%。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促进商标发展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企业自我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
  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商标宣传活动。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广泛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增强企业利用商标拓展市场的经营意识、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战略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配合部门:德州日报社、市电视台、电台、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消费者协会)

  (二)结合产业政策,全面推进商标战略。
  1.积极扶持支柱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商标发展。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商标注册,帮助企业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对有潜力的商标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指导企业综合运用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对自主创新成果、文化创意成果进行立体、交叉保护。(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知识产权局、文广新局、商务局、工商局)
  2.深入开展“商标兴农”工作。充分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发展潜力,鼓励和指导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基地(农户、合作社或协会)”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发挥商标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中的作用。(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办、蔬菜办、工商局)
  3.积极支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发展。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分行业、分阶段进行商标法律知识和商标战略培训,提高企业利用、保护商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商标在商品上的附加值,使商标在传统产业的优化重组和规模扩张中发挥更大作用。力争在全市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形成若干个著名、知名商标群,将个体优势转化为行业优势。支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聚集;支持企业通过许可使用、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做优、做强、做大。(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工商局、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有关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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