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命名苏州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优秀业余文艺团队、特色文化学校和特色文化家庭(标兵)的通知
(苏文群字〔2011〕2号)
各市文广新局、各区文体(科)局、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优秀业余文艺团队、特色文化学校、特色文化家庭(标兵)评选和命名活动的通知》(苏文群字〔2010〕18号)文件精神,各地在加快构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活动,推动当地特色文化建设过程中,注意发现、培育地方特色文化项目,积极开展“四特”创建工作。经各地申报,对照“四特”创建要求和标准,我局对上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研究,决定命名张家港市凤凰镇、常熟市梅李镇等18个乡镇(街道)为苏州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对昆山市陆家镇等2个乡镇重新予以命名;对工业园区胜浦镇文化站莲厢队等32个团队授予苏州市优秀业余团队称号,对太仓市南区社区弇西琴韵丝竹戏曲社等9个优秀业余团队重新予以命名;命名平江区东中市实验小学校等20所学校为苏州市特色文化学校,对昆山市正仪中心小学等4所学校重新予以命名;命名高新区陈锦珑家庭、沧浪区徐瑛等22个家庭(个人)为苏州市特色文化家庭(标兵)。希望受命名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不断开拓进取,为开创我市特色文化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市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优秀业余团队、特色文化学校、特色文化家庭(标兵)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
苏州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优秀业余文艺团队、
特色文化学校、苏州市特色文化家庭(标兵)名单
一、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张家港市凤凰镇 河阳山歌
常熟市梅李镇 孝爱
常熟市碧溪新区 红木雕刻
常熟市古里镇 阅读
昆山市周庄镇 书画
昆山市锦溪镇 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