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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2)启动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从2011年9月起,按照省、市、区县财政分担原则和比例,对全市登记注册幼儿园学前一年儿童实施减免保教费。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区县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采取中小学富裕教师培训转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等形式,为公办幼儿园足额配备教师。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招聘符合任职条件的教职工。2011年西安文理学院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600名。加大园长和教师培训力度,市、区县两级培训幼儿园教师2500名教师、园长100名。
  (4)提升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建立学前教育城乡帮扶、交流共建机制,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市一级幼儿园的骨干示范作用,带动农村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提升。积极探索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筹建市级学前教育集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和学前特殊教育。扩大0-3岁早期教育试点范围,鼓励支持全市有条件的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市一级幼儿园开展0-3岁早期教育工作。开展学前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全市13个区县各选择1所幼儿园,建立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依托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学前特殊教育资源,开展对特殊儿童教育师资培训及儿童家长指导。
  (6)规范管理。严格幼儿园审批标准和程序,加强对社会各类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不合理收费。强化安全及卫生保健工作,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及卫生保健人员,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和卫生保健体系。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的原则,清理整顿无证办园。优化整合现有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全市符合国家标准幼儿园达到全市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
  2.2012年工作任务
  (1)加快城乡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93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布点应符合我市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公办幼儿园39所,包括市级幼儿园1所、区县级幼儿园1所、乡镇(街办)中心幼儿园37所;区县自筹资金公办幼儿园7所;企事业复建幼儿园3所;民办幼儿园44所,包括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10所、城中村改造幼儿园8所、城区独立规划幼儿园9所、村级幼儿园17所。全市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6.87%。
  (2)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各区县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稳定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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