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2011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81号)的要求,现将2011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主管部门接通知后通知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一、工作要求。各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2011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严格要求企业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加大审核力度,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二、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报送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具体如下:
(1)资金申请报告;
(2)申报表(见附件);
(3)可行性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如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等复印件;
(6)如申请项目补助的,需提供相关合同等复印件;
(7)如申请绩效奖励的,需提供合同、海外活动的相关原始支付凭证、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请各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于3月31日(星期四)下午五时前将材料与相关电子文档报至我局文化产业处,逾期未报将视作弃权。
四、其他事项
1、本通知的文本可在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综合信息网(http://www.wgj.suzhou.gov.cn)、苏州文化创意产业网(http://www.whcycy.org)网站上查询和下载。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红 王爱文
联系电话/传真:6512 6342
通信地址:苏州市公园路38号(邮编215006)
E-mail:jsszmdlh@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略)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