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秋丽家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秋丽家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津价管〔2011〕35号)


市国土房管局:

  你局《关于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函》(津国土房保办字[2011]270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发[2011]12号),结合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现核定秋丽家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一)秋丽家园的10、16-18、23-25、29-31、33、34、36-44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06523.76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二)秋怡家园的3、4、7-9、12、13、15-17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83174.9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6元。

  (三)福桥里的7-12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21804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4元。

  (四)天欣花园的15、16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3882.26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2元。

  (五)民盛园的1-6、8、9、20、22、23、31、36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62736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3元。

  二、公共租赁住房的顶层房屋租金调减10%,整套住房无朝南窗户的租金调减1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