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秋丽家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津价管〔2011〕35号)
市国土房管局:
你局《关于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函》(津国土房保办字[2011]270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发[2011]12号),结合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现核定秋丽家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一)秋丽家园的10、16-18、23-25、29-31、33、34、36-44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06523.76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
(二)秋怡家园的3、4、7-9、12、13、15-17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83174.9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6元。
(三)福桥里的7-12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21804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4元。
(四)天欣花园的15、16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13882.26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2元。
(五)民盛园的1-6、8、9、20、22、23、31、36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62736平方米,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3元。
二、公共租赁住房的顶层房屋租金调减10%,整套住房无朝南窗户的租金调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