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甘教师[2011]5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2011年网络版全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培训,务必启动实施网上申报工作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2010年启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没有启动的市(州)要尽快组织所辖县(市、区)认定机构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讲解、练习和考试、试用等环节,确保认定机构人员全面了解和熟练使用系统。如需要培训资料,可与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
二、根据系统开放时间,做好认定工作安排
今年的认定工作分春季和秋季两次完成,网络系统春季开放时间定为2011年3月1日至7月10日,网报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7月10日;秋季开放时间为2011年9月11日至12月10日,网报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若有特殊情况,再另行调整。请各地按照系统开放时间,认真做好各项安排,确保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
三、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要求,请各地在严格执行现行的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基础上,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中必须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的内容;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四、严格教师资格考试,做好限制库管理工作
根据《
教师资格条例》“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为了进一步严格我省教师资格考试,各地要加强对考试作弊人员的管理,做好限制库的填充上报工作。我厅每年会将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作弊人员名单反馈各地,请各地连同其他作弊人员及时上传限制库。
五、规范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