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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拉萨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强化监测预警。进一步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便及时上报。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发现违法制售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将信息通报给相关地区和部门。相关地区和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

  (三)强化诚信自律。市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2011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四)抓好信息发布。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做好严打行动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发布综合协调机制,集中发布严打行动进展、案件查处情况,有关部门一般不要未经沟通自行对外发布案件查处信息,以免被负面利用,对重大案件、舆论热点要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协调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有序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在接待新闻媒体采访时,对个别职责不清或职责交叉的,要避免简单把问题推给其他部门,导致授人以柄;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做好媒体报道和互联网识途论坛、博客、微博、评论,即时通讯等信息舆情监测,对有关热点问题尽快核实、查处并发布权威信息,对虚假新闻报道和不实宣传要及时澄清,清除公众疑虑。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区)、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本县(区)、本部门严打行动进展情况,包括的措施、取得成效和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并将有关信息报送市食安办,每周1期。市食安办将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六)强化宣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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