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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下达2009年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计划与补助资金的通知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农机部门要在相关农业网站及时总结发布科技入户项目实施情况、典型事例、经验及成效等信息,编印科技入户工作简报,加强科技入户工作交流。利用宣传媒体、举行科技入户启动仪式、建立科技入户示范方、组建宣传服务队、召开现场演示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机科技入户工作,营造深入推进科技入户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3:
                                                 项目编号:

  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合同书
  (格 式)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负 责 人:             职称       
  联 系 人:             电话       
  E m a i l: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执行期限:                      

江苏省农机局制
二○○九年四月

  一、主要实施内容

  二、实施地点、规模

  三、计划进度、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

  四、经费预算

  五、具体实施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与任务分工

  六、保障措施

  七、共同条款
  (一)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应与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内容相一致。
  (二)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合同。
  (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丙方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如需修改合同内容或条款,必须先提出修改内容及理由,经丙方审核、甲方批复后执行。
  (四)乙方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甲方批准的项目合同中的经费预算、财政报账管理规定,进行项目报账和会计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和合理开支。
  (五)在实施过程中,若由于不可抗拒和非实施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向甲、丙方提出解决办法,经甲、丙方协商后提出处理意见。乙方中途无故不履行合同,必须退还所拨经费,并承担经济责任。
  (六)项目结束后于拟验收日一个月前,乙方必须通过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5日内组织进行验收。
  (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可协调解决。
  (八)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6份,分存甲(3份)、乙(2份)、丙(1份)三方,自甲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签约各方

  甲方:江苏省农机局(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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