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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 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拉政办发[201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我市当前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全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成联合行动小组对全市部分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专项督察,现将《全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全市重点行业 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夯实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以及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全市火灾防控基础,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以及全市火灾形势平稳,市人民政府决定从5月20日至7月10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监管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加油加气站(库)、文物建筑、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学校、医院、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和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出租房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严防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建党9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拉萨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如 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普  次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庆 永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蒋  伟  市住建局常务副局长

  普布卓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粮 企  市文物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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