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群众满意基层执法单位”的决定
(徐委发[2011]19号 2011年4月6日)
为弘扬先进、鼓舞士气,按照省、市关于对基层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评议的有关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丰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等连续三年获评“百佳基层执法单位”的34家单位“群众满意基层执法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扬成绩、开拓创新,为法治创建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创先争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法治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推动徐州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附:
全市“群众满意基层执法单位”名单
一、丰县
丰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
丰县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
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生稽查大队
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丰县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丰县人民法院华山人民法庭
二、沛县
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沛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
沛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三、睢宁县
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
睢宁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睢宁县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睢宁县国土资源局凌城国土资源所
四、邳州市
邳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
五、新沂市
新沂市公安局唐店派出所
新沂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新沂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
新沂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新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新沂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马陵山国土资源所
六、铜山区
铜山地方税务局第八税务分局
铜山区刘集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
铜山区郑集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
铜山区三堡镇民政办公室
铜山区公安局刑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