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徐委发[2011]17号 2011年4月6日)
2010年,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徐州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部署要求,把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狠抓措施落实,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考核检查和复核确认,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沛县、睢宁县、铜山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 2010年度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全市法治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受表彰的县 (市)区的经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法治创建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推动跨越发展、建设美好徐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