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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徐委发[2011]16号 2011午4月6日)


  2009-2010年,市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城市创建部署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我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考核,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委宣传部等22家单位2009-2010年度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为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附:2009-2010年度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
  2009-2010年度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  市人大内司委  市政协社法委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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