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徐委发[2011]16号 2011午4月6日)
2009-2010年,市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城市创建部署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我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考核,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委宣传部等22家单位2009-2010年度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为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附:2009-2010年度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
2009-2010年度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 市人大内司委 市政协社法委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