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切实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
(2009年5月25日 苏农机科〔2009〕15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县、试点县和示范乡镇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步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和全省会议精神
当前,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决定》和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会议精神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决定》内容和全省会议精神,并落实到工作当中。要紧紧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农机科技入户、给农民公开信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和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咨询服务活动,努力营造《决定》实施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要突出宣传《决定》内容和要求,宣传秸秆还田的重要意义、成熟的技术路线、好的做法和经验,宣传积极参与的家农户和机手、工作出色的乡镇、村组等先进典型,赢得社会各界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地要结合示范县、试点县和示范乡镇建设,组织召开现场会不少于2场次,通过媒体宣传不少于5次,做到田头有现场、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报道、网络上有信息。
二、积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决定》赋予的职责,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围绕《决定》明确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并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分阶段目标,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乡、村。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县、试点县和示范乡镇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一是落实组织机构。各地要尽快成立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措施;二是落实扶持政策。要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尽快出台配套扶持政策;三是落实作业机具。要认真做好动力与配套机具的测算,统筹安排,合理调度。原则上应按照每300亩农田配备一台套大中型拖拉机及秸秆还田机;四是落实作业面积。要组织农机手或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作业协议;五是落实服务保障。要积极做好机具检修、作业用油及配件供应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扎实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
各地要按照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技术路线,结合当地耕作制度,大力示范推广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集成水稻机插秧技术。为确保技术推广不走样,要切实抓好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各地要在省级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机插秧技术推广和农机科技入户等工作,迅速组织对各示范县、试点县和示范乡镇相关人员以及机手、种田大户等进行培训。通过层层培训,让广大农民和机手尽快掌握和自觉应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同时,要因地制宜,及时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重点抓好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跟踪指导服务,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推广到位率,确保作业效果。要充分发挥各级农机推广部门和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专家组在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省、市、县农机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技术指导工作,要建立技术指导服务小组,认真制订技术指导方案,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并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