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表彰会议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表彰会议的通知
(2009年7月17日 苏农机办〔2009〕10号)


各市农机局:

  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7月21日在南京召开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表彰会议,会期半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进行水稻生产机械化经验交流发言。

  (二)对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的市、县和2009年机插秧推广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三)总结2009年上半年、研究部署下半年全省农机化工作。

  (四)省政府领导作重要讲话。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各省辖市农机局局长及助手1名。

  (二)各县(市、区)农机局局长1名。

  (三)邀请省政府领导,农业部农机化司领导,省委、省人大有关部门及省财政厅、省农林厅领导参加。

  (四)邀请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参加。

  (五)省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六)邀请有关新闻单位记者。

  三、会议报到时间、地点

  (一)会议报到时间:7月21日上午12:00前。

  (二)会议报到地点:南京市双门楼宾馆。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85号,电话: 025-58800888。

  四、会议有关要求

  (一)会议材料

  请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准备典型发言或书面交流材料,典型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书面交流控制在3500字以内。典型发言和书面交流单位以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电话通知为准。

  以上材料,请有关市、县农机局于7月20日上午12:00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kjzl-wei@163.com。

  (二)其他事项

  请各省辖市农机局负责通知所辖的县(市、区)农机局,请受表彰市、县(市、区)农机局负责邀请政府分管领导,并将人员名单报省辖市农机局,由各市汇总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含驾驶员)名单,以打印形式填写会议回执表,于7月20日上午12:00前报省局办公室。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