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关于报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动态的通知
(湘统〔2011〕29号)
各市州统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推介、宣传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省直各有关部门抓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湖南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省统计局决定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编发一期《湖南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简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在统计机构建设、统计人员充实方面开展的工作。
(二)在统计经费保障、硬件投入方面开展的工作。
(三)在统计调查、业务规范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四)在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和控制方面开展的工作。
(五)在统计信息化建设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六)在统计管理(包括对调查对象、统计数据、统计工作等进行管理)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七)出台的有关加强统计工作的文件。
(八)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领导重视统计工作的典型。
二、报送要求
(一)时效性。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为今年以来已正式发文或正在开展的工作。前期确实取得较好成效,具有一定推广、借鉴作用的可适当报送。
(二)真实性。各单位要对报送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报送的内容客观、真实、有效,不得杜撰、捏造。材料内容要充实,文字要精练。
(三)典型性。各单位要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好经验认真加以总结,便于在全省推广、学习。报送的材料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可推广性,原则上不得报送一般性的统计工作、统计会议。
三、联系及报送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51号;联系电话:0731-82213096;联系人:彭刚;电子邮箱:pg@hn,stats.cn,市州统计局可通过《湖南统计信息网》以及《湖南省统计局内部信息网》“网上投稿”,投稿至“首页-处室专栏-地方抽样调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