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徐食药监办〔2010〕90号)
各县(市)局、贾汪分局、市药检所,机关各处室:
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讲大局、保安全、促和谐、维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把中秋国庆节前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结合“中秋”“国庆”节日食品药品安全的特点,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监管,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节日消费特点,组织各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要结合本地区食品消费特点,突出重点,协调相关部门对人口密集、客流量大的景点、景区、车站、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对粮食、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饮料、酒类、月饼和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检查。尤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及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求有关部门督查督办,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要组织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市场安全状况,适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合理消费。
三、突出重点,加大打击药械违法行为力度
要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制售假劣药械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强化对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以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药械、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利用节日制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行为。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查找药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结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着重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隐患,严密防控节日期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值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