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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14.两年内对具备康复条件、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家庭及福利机构的0-6岁残疾儿童全部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残疾儿童康复建档率100%。
  15.建立完善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各县(市、区)要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乡镇(街道)依托卫生院建设不少于40平方米的社区残疾人康复室;村(社区)依托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综合医院康复科开展残疾人康复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福利企事业单位等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单位对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   16.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达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体系规定标准。
  17.在为2万余例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的基础上,建立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长效机制,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市的创建目标。对下肢残疾行动不便的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普通轮椅、拐杖等助行器,使用期不少于3年。将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纳入本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根据财力状况适当解决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经费,将政府投入、社会捐助、项目资助等各类辅助器具补贴经费统筹规划,有效衔接,根据残疾人经济状况,按部分补贴和免费配送等不同方式予以补贴。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就医,优先挂号、化验、取药、手术。在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免收挂号费和肌肉注射费(不含一次性材料费)。贫困残疾人到医院就医,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保障对象。
  (二)教育
  18.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切实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统筹安排,重点倾斜。
  19.市本级至少建有1所综合性、质量较好、规模较大的特殊教育学校,同时向周边县(市)辐射。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建1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或单一性的特殊教育学校。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要求。
  20.高水平、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当地儿童少年同等水平。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一年教育,残疾儿童学前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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