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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11.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1)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开展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负责)
  (2)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县配置必要的救护车和指挥系统,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负责)

  (3)落实传染病医院、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便民惠民措施,提高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12. 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形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验。
  (1)加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力度,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大胆探索。探索建立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形成规范化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卫生局负责)

  (3)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医药价格机制。(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
  13. 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
  (1)着力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使县级医院成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带动乡村共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高效运行机制。(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2)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重点帮助县级医院加强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安排36名县级医院医务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三级医院与对口的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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