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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洛阳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2011年度实施方案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推进改革顺利实施,特制订我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等中央、省关于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的文件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进一步控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 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9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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