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二○一○年度在徐建筑业企业《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检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10〕152号)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局,开发区建管处,在徐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二○一○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检验换证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0〕602号要求,决定对我局发放的2010年《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年检工作于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2月28日进行,接收年检资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年检范围
凡在徐施工的建筑业企业,包括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建筑业企业及驻地在徐的省部属企业持有的我局发放的《手册》,包括今年初次进徐已领取我局发放的单项《手册》,均须参加本次年检。
三、年检程序
(一)领取年检文件和年检登记表,也可登录徐州建设网(www.xzjs.gov.cn)局发文件栏下载;
(二)按文件要求报送年检资料;
(三)市局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对每个在徐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做出年检结论;
(四)年检合格给予换发新证。
四、年检所需材料
外市企业报送(一)至(十)项,外省企业报送(一)至(十一)项,本市企业报送(一)至(六)项。
(一)已领取的2010年《手册》(原件);
(二)《手册》年检登记表(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六)企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外市、外省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八)外市、外省企业出具的驻徐负责人负责在徐经营活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外市、外省企业提供驻徐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单位所缴纳的有效“三金”证明(原件);
(十)外市、外省企业驻徐办公场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等(原件);
(十一)外省企业提供省建设厅核发的《信用手册》(复印件)。
五、年检要求及事项
(一)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报送年检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并且一年内不予发证。
(二)2010年度初次进徐已领取单项《手册》的企业,我局将根据工程业绩及企业信用情况,换发2011年度《手册》。
(三)为方便企业,持有2010年度《手册》的单位各类资质资格证书可报复印件(持10年单项《手册》申领11年度《手册》的外地企业,所报全部材料需原件)。可以报送复印件的材料,各单位必须对所报复印件真实性作出承诺,每页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各类资质资格证书每页都要复全而且清晰,特别是年检、变更记录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在填写《手册年度检验登记表》时,单位负责人和驻徐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如有变化应及时报市场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