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检查结束后,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请认真填写检查情况汇总表,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2日前报局安监处。联系人:姜涛;电话、传真:0516-83908089;Email:xzajc@126.com。
在各地组织检查的基础上,我局将同时组织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1、督查分组及督查地区
2、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督查分组及督查地区
第一组:张军带领人教处、计财处,督查中山南路以东,淮海东路以南地区,铜山区,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二组:朱步带领监察室、建筑业处、法规处、行政服务处、村镇处、信访处,督查中山南路以西,淮海西路以南地区,邳州市,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三组:苑玉彬带领市场处、装饰办,督查重点工程、代建项目,装饰工地,徐州经济开发区;
第四组:牟振亭带领办公室、后勤处、燃气热力监管处、监察支队、燃气(供热)管理处督查供热供气,复兴路以东地区,新沂市, 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五组:刘浩鹰带领科研设计处、抗震处、建工处,督查中山北路以西,淮海西路以北地区,贾汪区,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六组:陈刚带领城建处、棚改办,督查棚改工地,睢宁县;
第七组:吴桂飞带领安监处、招投标处,督查中山北路以东、淮海东路以北地区,新城区,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八组:杨兆峰带领督查室、离休退休干部处,检查中山北路以西,淮海西路以北地区,丰县,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九组:朱彭带领房地产业处、拆管办,督查拆迁工地,沛县。
附件二
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隐患单位
| 隐患地点、内容
| 整改情况
| 整改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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