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的补充通知
(徐建发〔2010〕159号)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局,各管桩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GB13476-2009《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后,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徐建发〔2010〕9号),要求从2010年3月1日起,管桩企业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目前新图集10G409《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已发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住建部通知精神,确保管桩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工程建设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4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使用按老图集生产的管桩。
二、各管桩生产企业要在过渡期内,抓紧熟悉新图集,更新生产设备,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尽快按新图集组织生产并确保管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