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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标准化格式文本)>(试行)和<江苏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化格式文本)>(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标准化格式文本)>(试行)和<江苏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化格式文本)>(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徐建发〔2011〕4号)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标准化格式文本)〉(试行)和〈江苏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化格式文本)〉(试行)的通知》(苏建函科〔2010〕11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新开工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统一使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标准化格式文本)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化格式文本)。
  二、各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格式文本》要求,做好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切实提高施工和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实体质量。
  三、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闭合管理,认真落实建筑节能专项设计、施工图专项审查、专项施工、专项监理和专项验收制度。突出抓好建筑工程节能专项施工方案、专项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和实施,确保建筑节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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