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增补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11〕18号)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建函招〔2011〕34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增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进行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为更好地满足我市对专业性评委的需求,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专家名册增补工作3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专家名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增补工作,拟聘评标专家资格条件、申报程序、培训要求等按照《专家名册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确保增补工作按期完成。
二、增补程序
1、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或直接向拟邀请专家及所在单位发出邀请函的方式,在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申报人或被邀请人如实填写《专家登记表》(附件一,可从徐州建设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工作经历业绩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与《专家登记表》装订后,报所在地招标办。
2、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招标办对本地申报人或被邀请人进行登记,并按照《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公告》(见徐州建设网)中的规定进行初审。各地应认真审核拟聘专家申报的专业,原则上高级工程师初次申报评标专业不得超过2个,工程师初次申报评标专业不得超过1个。申报评标专业须与申报人所从事主要工作一致。符合条件的,按照要求进行汇总(格式见附件二),并将拟聘人员的登记表及附件材料于3月26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处复核、汇总。
3、在本次评标专家增补工作中,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可根据本地工作需要,在房屋建筑类中增设建筑方案设计评标专业,用于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的评标工作。申报建筑方案设计专业的评标专家应当从事建筑方案设计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职称和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本次增补评标专家需要上报的材料包括:评标专家登记表及附件材料、评标专家增聘申报汇总表(EXCEL表格)。
5、市区评标专家的邀请、报名和登记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在《徐州日报》、《都市晨报》、《彭城晚报》、徐州建设网、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市交易中心大屏上刊发公告,向全社会公开邀请,由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处负责办理登记、初审、汇总。然后由市城乡建设局组建的评标专家名册增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汇总上报省招标办复审。
6、培训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处统一安排组织。培训结束后,由省招标办统一命题组织考核,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7、考核结束后,由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处将考核合格的拟聘专家信息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并提交省招标办复审。经省住建厅批准后,聘为评标专家,颁发省住建厅统一印制的聘书。
三、时间安排
1、2月18日-3月20日,发出招聘邀请,接受申请人登记和初审;
2、3月21日-3月26日,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报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处复核;
3、3月31日前,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处汇总上报省招标办复审,确定拟聘名单;
4、4月30日前完成培训、考核、数据录入和成绩上报工作。
联系人: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处夏工;联系电话:83908690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登记表
2、评标专家增聘申报汇总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登记表
徐州市评标专家编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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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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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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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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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名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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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学历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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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所
| 市 (县、市、区) (街、路、巷) 号 幢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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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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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详细地址
| 市 (县、市、区) (街、路、巷) 号 幢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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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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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现专业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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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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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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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名称、等级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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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掌握计算机
一般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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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录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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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方式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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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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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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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评标专业
| 评标专业1
| 评标专业2
| 评标专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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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专业的经历及突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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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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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投标管理机构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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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准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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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培训考核情况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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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投标管理机构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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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准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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