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咸阳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科学整合医疗资源,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重点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根据《陕西省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现就我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为切入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缩小城乡医药卫生差距,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试点,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加大对口支援力度,提高农村卫生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服务能力,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达到50%的病人在乡镇卫生院就诊,40%的病人在县级医院就诊,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医疗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真正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三、试点范围
全市在彬县、旬邑县开展试点,由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与1-2个重点镇卫生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实施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其他县市区应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从七月份开始实施。
四、主要任务
按照“三个统一,三个不变”的要求,把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建立互为依存、优势互补的协同关系,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优化结构、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三个统一管理。
1.人员统一管理。将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管理权限并入县级医院。镇卫生院人员与县级医院人员在福利待遇、职称评审、选拔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按需流动”的原则,由县级医院统筹使用调配人员,实行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分配制度适当向乡镇岗位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