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旧城旧村改造势头强劲。栾川县今年实施11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计划拆迁面积32.6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拆迁31.4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的96.2%;今年计划开工60.5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的41.3%。嵩县一季度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4个,涉及拆迁面积28.88万平方米,已完成拆迁11.88万平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导产业不明晰,特色不突出。部分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不够明确。如栾川县产业集聚区在旅游景区的附近,且处于伊河的上游,主导产业定位不够明晰,致使基础设施建设起步慢,发展滞后。
二是产业集聚度不高,产业项目布局比较分散。此次督导检查的23个工业项目中,只有15个项目在产业集聚区内,集聚率为65.2%。部分县的集聚区建设还停留在以往的工业园区模式上,引进的项目之间缺乏关联性和带动性,形不成集聚、集约、集群的功能,集聚区没有起到应有的产业集聚效应。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栾川县产业集聚区滨河大坝工程、嵩县产业集聚区田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刚刚起步,伊川县产业集聚区变电站、污水处理、供水工程等尚未正式开工。嵩县、栾川县、伊川县产业集聚区内公租房等生活配套设施还未纳入规划建设的范畴。
四是产业集聚区内新开工项目少。一季度四个县集聚区内新开工亿元以上仅为7个,栾川、嵩县产业集聚区内均没有新开工的亿元以上项目,大项目的接序乏力。二季度拟开工亿元以上项目汝阳4个、嵩县3个、栾川2个、伊川3个,有的项目开工还存在不确定性,制约了产业集聚区的快速发展。
五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意识不够强。四县没有一家集聚区内有用于租售的标准化厂房,标准化厂房建设还处于规划建设阶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 进一步提高对产业集聚区的认识。产业集聚区建设要牢牢把握“四个必须”。一是必须要有底线。要把握两个绝对,生态环保要绝对过硬、而不是过关,生态资源要绝对保护、而不是破坏,要体现科学发展;二是必须要有标准。产业集聚区不是工业集聚区,也不是矿业资源集聚区,也不是某种特定的专业集聚区,是产业的集合、集聚、集约,标准是在单位面积内能够产生效益的最大化;三是必须要有特色。没有特色就没有生命力,要注重结合本地、本区域发展的优势,制定产业集聚区的发展规划,一切工作都要以本区域的优势、龙头产业为基础发展,打造产业集聚区的特色优势。四是必须要有内行。领导干部要亲自去抓产业集聚区建设,要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只有通过实干、真干,才能在干中探索规律,增长才干,思路才能清晰,才能成为内行,产业集聚区建设才能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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