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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河咸阳段环境景观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河咸阳段环境景观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渭河咸阳段环境景观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渭河咸阳段环境景观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为落实执行《陕西省渭河全线整治规划》,科学指导渭河咸阳段景观综合治理,打造“堤固、洪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渭河新貌,市政府决定编制《渭河咸阳段环境景观综合治理规划》,现制定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规划立市理念,遵循“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原则,依据《陕西省渭河全线整治规划》,按照“四个结合”(即防洪防汛与综合开发相结合、环境保护与景观建设相结合,河道治理与堤路建设相结合,专项规划与城市既有规划相结合)的要求,高水平、高效率编制规划,为实施渭河咸阳段景观综合治理,打造国际化大都市亮丽风景线,实现“安澜惠民、健康和谐、环境改善、持续发展”的渭河治理目标,提供先进的理念指导和科学的规划依据。
  二、规划编制原则
  1、生态性原则:充分体现生态保护第一的要求,以丰富多彩的植物群落,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先进性原则:规划的内容与项目设置应突出时代特征,代表国际一流的园林绿地规划理念和方向。
  3、可操作性原则:紧密结合沿线发展现状,满足未来开发建设需要,利于规划的组织实施。
  4、发展性原则:与主城区产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等规划和兴平市、武功县县城总体规划相衔接,为渭河咸阳段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5、经济性原则:规划的各类设施应体现经济性,为今后良性发展打下基础。
  三、规划范围
  西起渭河上游武功与宝鸡交界处,东至渭河下游包茂高速与西安交界处,防洪指导线以外,南北各控制200-500米,东西总长约75公里。
  四、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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