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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考核办法

  参评单位的工作考核由县纠风办组织,按照评议内容进行量化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或单位发生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问题及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评议步骤

  1、制发工作方案。全县工作方案下发后,各参评部门和各牵头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并于4月30日前将纸制和电子版方案报县纠风办。

  2、公开承诺。承诺内容主要包括:本部门在“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为人民群众办哪些实事,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落实采取哪些措施等,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请社会各界监督。各单位的承诺大约在400字左右,内容要具体有可操作性,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以便群众监督,并于4月30日前将纸制和电子版报县纠风办,县纠风办统一在媒体上公布。

  3、自查自评。6月份参评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开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在6月底前报县纠风办。

  4、听证评议。集中听证评议由县纠风办组织实施,11月底前结束。同时,县纠风办还将根据不同时期群众反映的热点,随时组织听证,听证结果按比例计入总听证成绩。

  5、工作考核。工作考核由县纠风办组织,要与“行风热线”和平时纠风工作紧密结合,把存在问题和解决问题情况作为重点,突出评议的全过程。

  6、问卷测评。全年问卷测评工作要在11月下旬前完成。

  7、工作总结。2011年11月底前各参评部门要把评议工作总结报县纠风办。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努力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部门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针对这些问题的复杂性、反复性、顽固性特点,研究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克服畏难情绪,摒弃形式主义,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要举一反三,对共性问题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积极探索解决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确保评议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对评议活动全过程的考核力度,积极参与“行风热线”,认真解决群众的投诉和诉求。要切实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经常开展明查暗访,行风监督员每半年至少要自行进行一次明查暗访,形成报告或提出问题及合理化建议等,对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专项管理,限时办理,及时反馈。各参评部门要聘任行风监督员,按时召开行风监督员例会,并将所聘任行风监督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同方案一同上报县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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