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纠办发[2011]3号)
各乡(镇)、场,县直各参评部门:
现将《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
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
站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大庆市纠风办《关于印发〈2010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纠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执政为民要求,推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向基层延伸,充分调动全县基层站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执政为民能力为主线,着力解决好基层干部中存在的工作作风不实、宗旨意识不强、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优良、行为规范、本领过硬、群众欢迎”的基层干部队伍,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充分发挥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两方面作用;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直接评议为主要形式;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透明、公正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运用评议结果。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包括在乡镇设立的基层站所、学校、医院以及垂直部门和行业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服务窗口等。跨乡镇设置的基层站所,由站所所在地乡镇牵头,协调站所工作辐射范围内的乡镇共同对其评议。面向全县服务的站所纳入县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不列入乡镇评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