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落实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11〕39号)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能力,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省厅制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8号),现予以转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承担我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任务的院校另行通知。
二、我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报名、培训班班务及发证等具体工作由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服务中心负责。
三、市属企业直接到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服务中心报名,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筑企业到当地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或建设局报名。
四、市属企业、铜山区、贾汪区企业在市内设立培训点培训,丰县、沛县、邳州、新沂、睢宁在当地设立培训点培训。
五、我市每年安排5、6、9、10月进行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的培训,学员可自行选择培训时间。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从2011年4月10日开始进行报名。
六、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人教处要做好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组织和业务指导,并做好培训质量的把关工作。
培训报名地点:中山南路48号(原建管局大楼4楼)
联系人:张莉、王珏;联系电话:83908188
附件:1、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报名表
2、苏建规字〔2010〕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略)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报名表
报名单位公章: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联 系 人
|
|
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
姓名
| 专 业
| 建造师注册号
| 身份证号
| 申请培训月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