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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方案》的通知
(徐建发〔2011〕63号)


在徐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建筑工地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并印发《徐州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方案》,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徐州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建筑
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方案

  根据文明城市创建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结合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治内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一、市区主要道路的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可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
  采用彩钢板围挡的,其下方应设有50cm高的砖砌基础,每隔3.6m设有一个砖垛或钢立柱进行固定,砖基础和砖垛内外侧进行抹灰,刷鸭蛋青颜色的涂料。砖砌围挡上方应做压顶,防止雨水污染围挡;围挡内外侧进行抹灰,刷鸭蛋清颜色的涂料。
  二、建筑施工场区有固定的规范性的出入口大门,大门上方设置门头,门头高4.5m左右。大门的形式,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特点进行设计。大门内应设置传达室,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砂石堆放料场及钢筋加工木工制作场等处的地面,采用砼硬化。
  施工现场出入口内设置冲洗平台、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接通城市排水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
  四、施工场区明显位置(如大门出入口)设置八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应急救援预案公示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安全无事故宣传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施工现场内,材料分类堆放,布置合理整齐,并设置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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