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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建筑强县(市、区)”、“建筑之乡”和“建筑业优秀企业”的通知

  (20分)

在本县注册的一级资质总承包企业1家以上

10

每超过一家一级资质企业加1分(少同减,下同)

 

在本县注册的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企业2家以上(其中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企业1家以上)

10

做为评选基本指标,达到标准的得10分,超过标准一家一级企业加0.5分

2

产值利税
  (30分)

企业营业额五年累计200亿元以上

10

企业营业额每超5亿元加1分,少10亿扣2分。

 

实现利税总额五年累计大于8亿元

10

利税总额每超2亿元加1分,每少2亿扣2分。

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幅18%以上

10

做为评选基本指标,未达标准不得入围。

3

社会贡献
  (10分)

农民从建筑业获得的收入约占全县农民纯收入的20%以上

10

标准以当地从事建筑业的人数与人均劳动报酬平均计算,数据以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统计数据为准。计算结果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2分,不达标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4

工程质量
  (20分)

本县(市)五年共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10项以上

10

每增加1项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加0.5分,未达标不得分。

 

五年累计获省市优质工程奖20项以上(其中省优质工程在5项以上)

10

每增加1项省优质工程加0.5分,未达标不得分。

五年累计创建市级以上文明工地不少于30

10

每增加1项省级以上文明工地加0.1分,未达标不得分。

5

人才队伍建设
  (20分)

本县(市、区)拥有注册二级以上建造师总人数不少于200人

10

二级以上建造师人数每超过10人,加0.1分

 

6

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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