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分)
| 在本县注册的一级资质总承包企业1家以上
| 10
| 每超过一家一级资质企业加1分(少同减,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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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县注册的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企业2家以上(其中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企业1家以上)
| 10
| 做为评选基本指标,达到标准的得10分,超过标准一家一级企业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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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值利税
(30分)
| 企业营业额五年累计200亿元以上
| 10
| 企业营业额每超5亿元加1分,少10亿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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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利税总额五年累计大于8亿元
| 10
| 利税总额每超2亿元加1分,每少2亿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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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幅18%以上
| 10
| 做为评选基本指标,未达标准不得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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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贡献
(10分)
| 农民从建筑业获得的收入约占全县农民纯收入的20%以上
| 10
| 标准以当地从事建筑业的人数与人均劳动报酬平均计算,数据以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统计数据为准。计算结果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2分,不达标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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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质量
(20分)
| 本县(市)五年共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10项以上
| 10
| 每增加1项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加0.5分,未达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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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累计获省市优质工程奖20项以上(其中省优质工程在5项以上)
| 10
| 每增加1项省优质工程加0.5分,未达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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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累计创建市级以上文明工地不少于30
| 10
| 每增加1项省级以上文明工地加0.1分,未达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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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才队伍建设
(20分)
| 本县(市、区)拥有注册二级以上建造师总人数不少于200人
| 10
| 二级以上建造师人数每超过10人,加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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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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