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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 章)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意见:
江苏省“建筑强县(市、区)”评选量化细则
序号
指 标
量 化 标 准
分值
评选加减分
得分
1
企业规模 (20分)
在本县(市)注册的一级资质企业2家以上
10
超过标准一家一级企业加0.5分,不够标准同减(下同)
在本县(市)注册的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企业3家以上
做为评选基本指标,达到标准的得10分,超过标准一家一级专业承包企业加0.5分
2
产值利税 (25分)
企业营业额五年累计400亿元以上
企业营业额每超10亿元加1分,少10亿扣1分。
实现利税总额五年累计大于20亿元
利税总额每超5亿元加1分,每少2亿扣1分。
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幅18%以上
5
做为评选基本指标,未达标准不得入围。
3
社会贡献 (10分)
农民从建筑业获得的收入约占全县农民纯收入的20%以上
标准以当地从事建筑业的人数与人均劳动报酬平均计算,数据以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为准。计算结果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2分,不达标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4
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