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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基地研发体系建设的意见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基地研发体系建设的意见
(丹政发〔2010〕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仪器仪表产业是科技创新驱动型产业。依靠科技研发体系建设,吸引更多的科技资源向产业基地配置,形成产业集聚的科技创新“洼地”,是提高产业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引领和支撑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途径。为确保全国最大、水平最高的仪器仪表产业基地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加快产业基地研发体系的建设步伐,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政府引导、协调与支撑的力度。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基地研发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全面支持,努力实现政策支撑、规划发展、管理服务相统一。基地研发体系的建设要与我市仪器仪表产业的发展相适应,以吸引社会与企业科研开发资源和重点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为突破口,尽快建立起具有产业发展特色的研发体系。同时着眼于仪器仪表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不断完善基地研发体系建设。

  二、基地研发体系建设要将产学研合作放在突出位置。要积极与具有较强优势的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服务机构和重点骨干企业等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鼓励、吸引和支持各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在产业基地以各种方式建立专业研究开发和服务机构。

  三、努力建立健全基地研发体系,加强各类机构间的协作。基地研发体系要由各专业技术领域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机构),以及驻基地企业的内部研发机构组成。各类研发机构的研发活动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协作,为仪器仪表基地建设提供全方位的科技创新服务。同时要努力提高基地研发和服务机构的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对高端人才及创新资源的凝聚力。

  四、基地研发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由市科技局会同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共同负责。市科技局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基地研发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进驻仪器仪表产业基地的研发与服务机构的统一认定;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国家和省级研发体系建设重大科技项目;负责基地研发体系科技投入机制建设;负责加强产学研合作和专家顾问团队的建设、管理与服务。基地办主要负责进驻仪器仪表产业基地的研发与服务机构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提供后勤保障管理;负责充分利用其它条件支持和服务于研发与服务机构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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