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口委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10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人口委《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政策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
(省人口委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人口政法〔2010〕59号)精神,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调控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在我省建设示范区,从制度上优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基本权益,提高保障福利水平和发展能力,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推动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口调控体系,有利于增强党的政策感召力,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立足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现实困难、解除其后顾之忧,建立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社会政策相衔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高群众满意度,引导和带动群众增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府和相关部门是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责任主体,要鼓励和支持非政府组织、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