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13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食品安全作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不断强化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努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持续提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力度,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食品源头、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全程监控,食品安全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1.全年农产品平均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达到本地区35%以上。
2.100%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产品抽检率达到85%以上。
3.100%食品经营单位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100%大型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批发户和85%中小型商场、超市和食品经营批发户建立“一票通”台账制度。